Sunday, August 2, 2009

了解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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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活動是一群人共同意見的展現,是激進主義的一種類型,通常採取一干人集結在同一地方的形式。因為有一群人為了同一意見而集結,他們所主張的意見也因此顯得有重要性。

示威可以用來表示對一公共議題的觀點(不論是正面或負面的),尤其是和社會不公及人民疾苦有關的議題。

一場示威活動若參與的人越多,通常被認為是越成功的。示威活動所關注的通常是政治經濟社會等議題。

示威活動有很多種類型,主要包含有:

遊行,一群人從一處走至另一處。
集會,人們集合在一處聽講。如燭光集會
糾察,人們繞行一個地區。
靜坐,示威者坐在一個區域,

有時有定一固定時間,有時則沒有期限,直到他們認為議題被重視了,或許被以任何方式要求離開。

激進的靜坐者有時會同時絕食

示威活動一般都是公開在進行的,但不公開的示威也是有可能的,特別是示威者想影響的對象是一小群或特定的人士。

秩序的示威可以和平地進行,但某些示威無論有否有組織也好,也可能會演變成衝突

部份的示威活動和抗爭會轉變成失控的暴亂或群眾暴力,通常發生於缺乏組織的示威或抗爭,失控的民眾會轉而攻擊警察或無辜的車輛商家行人等目標,甚至進行洗劫縱火

警察和軍隊通常會使用非致命性武器電擊棒塑膠子彈胡椒噴霧催淚彈等來對抗陷入此狀態的群眾們。有時暴亂是由警方試圖先發制人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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