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0, 2008

马华大会所通过的提案:


2008年马华大会所通过的提案:

1)党务

1.1)向卸任的总会长黄家定、署理总会长陈广才及中委们所作出的无私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

1.2)全力支持马华的转型努力,并呼吁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发挥爱党忠党的团队精神,秉持“民主、民权、民生、民愿”的核心价值,朝“全民共治,各族分享”的大方向重新出发。

**除了马华党员,也的呼吁国阵成员党团结,解决一党独大的问题**

2)政治

2.1)呼吁政府以联邦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作为基础,并敦促各造停止玩弄政治闹剧,马上回到政治正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塑造一个公平、民主、自由的马来西亚。

**不要各自解读联邦宪法,巫统说宪法有注明保护马来人特权,而马华又说宪法保护全民利益。**

3)政府事务

3.1)敦促政府修改1997年反贪污法令,把反贪污局改组为反贪污委员会,同时成立国会防止贪污委员会,确保反贪污委员会独立运作及拥有检控权,展现政府打击贪腐的决心。

**关注:改了又改,何时会改。贪了习惯,何时不贪。关键在于,公务薪金。**

3.2)促请政府检讨内安法令,并设立一套完善的制衡机制,监督内安法令的运用,以确保内安法令只用于恐怖分子或涉及颠覆活动的人士。

**关注:政客不乱用,法令就有用。政客如乱用,国阵吃北风**

3.3)呼吁政府加速司法改革步伐,成立独立的司法委员会,由德高望重,记录良好的司法界人士组成,重建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关注:成立程序不独立,司法委会就无力。**

3.4)呼吁政府以更坚决的态度和行动,严惩滥权失责的官员,并奖励表现优越的公务员,加强行政效率。

4)经济

4.1)敦促政府立刻针对我国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如工业协调法令、外资投资委员会指南等进行检讨,自由化所有经济领域,刺激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升我国的全球竞争力及国民收入,以应对最近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4.2)促请政府恢复低息的微型贷款措施,促进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的经济独立能力。

4.3)基于良好施政的原则,大会促请政府改善目前实行的准证批准、津贴和价格控制机制,以防止相关单位滥权现象,并确保有关资源能有效地协助低收入群体。

4.4)敦促政府多元化我国的财政收入来源,并逐年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提高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同时提升我国的经济竞争力。


4.5)吁请政府落实最低薪金制,尤其是一些特定领域如农业、商业、服务业等,提升人民的收入,以免低收入者的权益受到侵蚀。政府应该成立薪金理事会,落实与监督最低薪金的相关政策。

5)教育

5.1)吁请政府依据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小学,包括制度化增建华小,同时废除全津贴学校与半津贴学校之间的不平等待遇

**以全民为依归,制度化让成员党发言,马华不用“争取”这字眼,要用“民愿”来讲话。

5.2)重申我党坚持教育部恢复小学的母语教数理政策,并以其他更恰当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英文水平。

5.3)呼吁政府以更开明、多元的立场办学,国立大学校长(Vice-Chancellor)一职不应只由土著垄断,而应委任更多具有学术声望与研究经验的非土著人选,出任国立大学校长,为大学领导层注入更多元的价值,全面提升国立大学的学术研究和管理水平。

**不要只对高职有兴趣,为了国家未来,也应聘请有学术声望与研究经验的非土著人选成为大学讲师。**

6)宗教

6.1)全力捍卫联邦宪法赋予马来西亚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大会坚持回教法不能用于非回教徒身上。当夫妇其中一方改信回教后,其离婚手续、财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及宗教信仰,都必须以民事婚姻法及宪法为依归,由民事法庭审判解决。若民事法庭与回教法庭权限出现冲突或矛盾时,相关案件应当以民事法庭作为最后的仲裁单位。

**推动更多的宗教司对话会,让大家互相了解,好过一直用宪法来辩护**

6.2)吁请各州政府认真执行由“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批准的“非回教膜拜场所建设指南”,以确保各宗教能在没有阻力之下,能够公平自由地发展。

**人民不了解“ 非回教膜拜场所建设指南”,政府应在各宗教司会议上解说**

7)社会
7.1)敦促政府必须尽快成立“警方投诉独立委员会”(IPCMC),并以具体步骤提升警力,促进警民关系,全面打击罪案,避免治安问题持续恶化。

**成立不独立,权力不成立。**

7.2)呼吁政府清楚拟定长远的外劳政策,在不损国民就业机会及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的条件下,采取有效方案处理外劳居留管制,减少社会负面问题。

7.3)吁请政府重视沙巴及砂拉越两州人民的需求,包括提供足够的基本设施及水电供应,全面提升他们的福利与经济能力。

7.4)促请政府解决外国人通过不法手段,获得我国公民权而引起的多项社会问题;并通过制度化的永久居民申请程序,尽快批准那些符合资格的外国人

**首先应该为那些在大马出世,或孩子都是大马公民而还是拥有“红登记”的国民,转去“蓝登记”**

7.5)吁请政府为残障人士、单亲家庭、原住民及贫穷人士拟定更多的福利政策,提供各种援助,为他们提供所需的训练及就业机会,协助他们自力更生,改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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